政策规定

​农业开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

作者:泰州开发区 点击次数:135 发布时间:2018-09-12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农业开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

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,为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为提高政策实施效果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,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要求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思路

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区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,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,按照动态管理、逐级考评的原则,加强制度建设,健全考核体系,规范政策实施,努力提高实施成效,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、服务现代农业、促进农民增收提供重要保障。  

  二、评估考核范围及考核指标

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范围,覆盖全区所有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社区。

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主要评估:制度建设、重点工作2个一级指标,10个二级指标,同时实行扣分项、加分项及一票否决。绩效管理的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,评分标准分项列出,各项之间相互独立。根据得分将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:90分以上为优秀,80-89分的为良好,60-79分的为合格、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。

  三、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

(一)自评阶段。12月15日前,由各社区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办法,自评打分,形成自评报告,报区农业部门。

(二)查验核实。12月20日前,区农业部门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各社区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。资料审查:对各社区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,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,必要时要求社区补充相关材料。实地考核:组织人员,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社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,形成区级核查得分。与社区自评分差异较大的,需沟通协商,并附情况说明。

(三)综合评估。12月30日前,区农业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实际情况,结合查验核实情况,形成综合评定分数,最终确定社区考评结果。

  四、结果运用

区农业部门通过对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的汇总分析,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,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。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安排等挂钩,对操作规范、成效突出的社区进行表彰;对责任落实不到位、监督管理不力、资金结算兑付较慢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。

  五、保障措施

一是加强组织协调。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,建立工作责任制,明确绩效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,确保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。

二是加强督促检查。要加强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,不定期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,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。要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完善“预防、教育、监督、惩治”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,确保各项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。

    三是规范开展绩效考核。要加强常态化管理,坚持日常管理、随机抽查、专项督导等相结合,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,细化工作措施,不断深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,把握实施进度,适时组织开展考核,确保绩效考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。